某某律师事务所 Menu
一封典型执行案件的感谢信!

  张律师按:本案,被告在原告起诉后,为了逃避执行,转移了自己名下的两家公司和车辆。到法院执行时,被告名下只有卡里还有几十元,使得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。律师通过现场勘查、走访,发现被告仍在此两家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,且平时出入驾驶价值超百万元的宝马车。律师通过各种方法,促使法院及时作出了拘留、搜查的决定。通过多次蹲守,查看,终于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,最后配合法院将被执行人予以拘留。在强大的司法震慑力下,被执行人第三天就安排人还清巨额欠款。由此案,律师感慨:“律师不仅仅要做律师,还要做福尔摩斯呀”,没办法现实即是如此!

感 谢 信


致广州市安国律师事务所:

    2012年11月蒋某某诉被告赵某某欠款纠纷一案由某律师所律师接案承办。办案过程中由于被告转移了自己的巨额财产,一度导致案件出现了不能执行和漫长诉讼期的可能。2014年7月10日当事人向安国律师所张家锋、王友生律师求助。此案两位律师接手后积极主动的搜查被告的财产线索,据理力争向法院递交强制拘留措施。2014年8月4日,赵某被司法拘留,8月6日被告赵某履行了法院裁定。此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顺利执行,让我们深感意外。本以为还要1-2年的时间,甚至可能出现无法执行的后果。可是由于张家锋、王友生律师的敬业精神,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,使案件能够峰回路转,顺利执行,也震慑了被告,为当事人追回了巨额欠款。在这里我要向安国律师事务所能有这样两位优秀律师表示感谢。同时也向张家锋、王友生律师致以最诚挚的感谢。